法学院“尚法讲坛”第二讲
题 目:民法的学习方法
主 讲 人:张 翔 教授
主 持 人:郭兴利 教授
报告时间:2023年11月15日下午2:15—3:45
报告地点:交通路校区逸夫报告厅
主 办:淮阴师范学院社科处、法学院
协 办:江苏群汇知缘律师事务所
主讲人简介:
张翔,清华大学法学博士,西北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、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。在物权、人格与人格权、侵权行为等领域取得丰富的研究成果,在《法学研究》《法律科学》《法商研究》等法学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,代表性研究成果有:《从占有到物权》《论物权变动的理性基础及其实现》《论人格权的理论基础及其立法体例》《论民法个人人格构造中的伦理与技术》《论支配利益的多样性与物权法定主义之协调》《物权法典规定让与担保的可行性质疑》《支配物的事实与支配物的权利》等,出版个人专著《自然人格的法律构造》,合著《物权法所有权编》。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司法部“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”项目和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项目等多项研究课题。